移 工 申 請

移工申請 /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

工作內容:
受雇主指派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契約履行地,直接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陪伴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
 
資格規範:
◎ 雇主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應為依法設立或登記滿5年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2. 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計畫及期間提報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書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外國人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須年滿20歲以上。
  2. 來臺工作前,經過外國人之本國勞工部門指定之訓練單位訓練合格,或者曾在我國境內從事機構看護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發佈日期 :2024/11/16  更新日期 :2024/11/14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雇主申請聘僱移工作業流程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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